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2-08-10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下设商贸、信息、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金、成人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聘请宁波大学及国内外知名教授任二级学院院长,确保了学院优良的教学质量和高标准的人才培养规格。学校设有32个高职专科专业、4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专业涵盖旅游、艺术设计与传媒、农林牧渔、电子信息、财经等大类,基本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专业结构体系。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颁布后,200912月,学校首批通过浙江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力争打造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

  一、用工性质:长期聘用性质(非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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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982101(含)以后出生;

  4、具备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5、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财会金融类、旅游类、外语(法语)类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8102012824,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1点,下午1330分至16点),应聘者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一并提供相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所有递交材料不退回; 、报名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笔试时间; 20128月下旬,组织笔试、面试; 2012 9月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4室。 联系人:陈老师 季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0574-88122202 0574-87415037学校主页:www.nb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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