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创建部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10-1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

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雷中浩

1977.10

云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研究生硕士

副教授2017.12

宁波教育学院2009.03公开招聘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技

七级

2018.0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专技

七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11日起至10月1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0日